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周美青-做好預立醫療決定,是對家人愛的表現

十月 8,2018

生離死別始終是人世間最難面對的課題,要如何才能善終、不留遺憾,值得社會大眾一同深思與學習。前第一夫人周美青根據自己照顧寵物的經驗,推想若必須決定至親的生死,將會十分糾結;她同時相信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推動有益於家庭和諧及醫病關係的改善。

 

 

 

假若有一天,你必須決定是否要放手讓至親離開,你會不會遲疑?前第一夫人周美青表示,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意義在於尊重病患個人的自主意願,讓每個人在健康且意識清楚時,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和預立醫療決定,選擇特定臨床條件下想要或不想要的醫療照護。因為,若病人已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,親屬間可能會意見不同,因而產生困擾;可是如果自己事先已做好預立醫療決定,並與家人溝通,就可以避免讓親人承擔醫療決定的壓力,對於家庭和諧及醫病關係皆有益處。

 

然而,由於對家人的不捨,加上受到華人忌諱死亡的傳統文化影響,目前在家庭中很難討論「死亡」的話題。不過周美青觀察,這幾年討論死亡的風氣日漸形成,「至少像我這樣年紀的人,大家常常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都會覺得,要好死,不要不得好死」。她相信,討論死亡議題的障礙已經愈來愈低。

 

替家人做醫療決定是很糾結的經驗。周美青憶及家中曾經養過狗,牠在生命最後幾個月時,已經退化到站不起來,而且嘴巴長瘤,無法正常進食,整天哀號不止。對周美青而言,要不要讓牠早一點走,是很困難的決定。單是寵物便足以讓主人如此掙扎,且不管最終做了什麼決定,多年過去後仍然經常質疑自己當時的決定。「我們對自己家裡的寵物,都這麼難下決定,你怎麼替你的親人去下這樣的決定?」

 

周美青深有所感,認為任何人和親人都不應該為了醫療決定而受苦。若能尊重病人自己的決定,促進家庭社會與醫病之間更為和諧,「這就是對家人愛的表現,而且是一種非常理性的選擇。」

 

想了解更多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請點我